班主任把带密码的准考证往班级群里一甩,图的是自己省事,搭进去的却是七个孩子的前程。 毕业班的班主任,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? 是自己太天真,还是太相信自己带的孩子? 网络报道都说是图方便,班主任把学生的准考证拍照发进了班级群,省得一个一个私发。可准考证上不光有准考证号,还有身份证号,以及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。 这么重要的东西,就这么被随手发进了群。 2023年6月,新疆一所职业院校的中职生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,班主任把十来份准考证的照片直接发到班级群,里面带着初始密码。 同校一个学生看到后,在家用电脑登录招考系统,一口气改了七个人的第一志愿,好几个人就这么跟原本能上的学校错开了。 图源:微博@新晚报(媒体视频画面,含案情概要) 改志愿那孩子因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判了一年六个月。 刑事这边落了锤,民事这边,一名考生和母亲起诉,索赔十七万多,被告名单里还带着班主任。 法院最后的处理是,篡改志愿的学生担七成,学校担三成, 班主任个人不赔。 法律上这一步我理解,但得把弯绕清楚。 法院管这叫“职务行为”,意思是赔钱找学校,可这不等于学校让她这么干。 把带密码的准考证发进群,是她自己图省事,报道里写的全是“为了方便学生查看”。 从头到尾,没见哪所学校要求过这种操作。 学校担的那三成,恰恰赔的是“从没教过老师什么能发群、什么不能发”的缺位。 有人会问,那别的班呢,是不是都这么发? 公开报道里没写这所学校其他班怎么操作。 但有个硬事实:准考证本就是各地考试机构统一印发、发到考生本人手里的东西,志愿填报系统正常用“准考证号加手机验证码加个人密码”登录——群里拍张照片通知,从来不是哪所学校的规定动作。 老师在群里发学生隐私,体检表、身份证号、成绩单,这种事确实遍地都是,可它从来不是规矩,只是大家图省事。 正因为它从不是规定,才说明这位老师这一下,是越了界的。 可 “个人不赔”,不等于“没有责任”。 学校替她掏了钱,回头有没有向她追偿、有没有给她处分,判决书管不着,可这恰恰是大家最想知道的。 说句实在的,学校担责不等于这事到这儿就完了。 单位赔完钱,能不能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,法律其实是留了口子的。 班主任把带密码的准考证发进群,这个过失算不算重大,我觉得值得学校自己掂量掂量。一个连考生信息保护意识都没有的老师,带毕业班到底合不合适。 把带初始密码的准考证往群里一发,图的是自己省事,代价是 把七个人的账号密码,递到了所有人手里。 群里几十号人,谁截图、谁转发,发出去的那一刻,她就已经说了不算了。 信息安全靠的是规矩,“群里都是自己人”这种信任,靠不住。 教育这行的人心里得有条线。 学号、身份证、成绩、准考证这些,私发是规矩,群发是事故。 班主任的活儿杂,我理解,可有些东西就不该出现在群里。 她的处境我也能体谅,班主任的活儿本来就杂,一个班几十号人,通知点事恨不得长出八只手。 可越是这样,越得拎得清什么能发群里,什么只能一对一。 省下的那点麻烦,赔上的是学生的人生。 图源:微博@新浪热点(媒体视频画面,含判决要点) 还有一个绕不开的事实,光有初始密码就能直接登录、直接改志愿,连个短信验证都没有。 一道门只靠一句“密码别外泄”守着,迟早要出事。 现在连换台设备登个购物软件都要刷脸,轮到决定孩子命运的招考系统,反倒这么松。 这种事也不是头一回。 教育部前两年发过高考预警,公布了六个典型案例,里头就有考生拿同学的准考证号改志愿的。 湖北也出过类似的,最后是招考部门专门给被改志愿的考生重开了系统,让他们重新填。系统被人钻空子,不是一天两天了。 四万是怎么定下来的,值得说说。 索赔十七万多,法院核下来只剩四万,差在哪? 差在法院只认实际花出去的钱。 一家人为这事跑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误工费,孩子复读重考的花销,再加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,这些有凭据、讲得清,法院认。 至于“要不是志愿被改,我进了第一志愿,这辈子能多挣多少”, 这话在法庭上站不住。没发生的事,法律不赔。 十七万里的大头,就卡在这儿。 剩下的四万再按七三开,篡改者赔两万三,学校赔一万七。 如果判决对不上大家的期待,一点都不奇怪。 家长惦记的是孩子本该去成的学校,那不是四万块能顶上的。 这里头藏着个挺无奈的现实,孩子被偷走的机会,法律赔不出来。 受教育权是宪法权利,可真要落到钱上,法院能给的,只有实际损失加一点抚慰金。 所以说,拿到准考证,头一件事就是把初始密码改掉,别嫌麻烦,那串数字就是孩子前程的钥匙。 家长在群里看到有人晒考生的敏感信息,也该出声提醒一句,别觉得事不关己。 所以这案子真正的看点,不在班主任赔不赔钱,在后头两件事有没有下文:学校对她有没有追偿和处分,招考系统那个一登就进去的缺口有没有补上。 判得没错,但别让“不担责”三个字,成了下一次粗心的挡箭牌。 以上。 我是夏夏回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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