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北京出发沿107国道向南驶入河北涿州,刚跨过省界,在东仙坡镇挟河村路段,国道东西两侧,各有一座大型加油站格外醒目。罩棚上巨大的“中国油联”“中国京油”字样,很容易让途经车主下意识以为是中石油、中石化这类国有石油企业站点。然而深入核查发现,两家加油站工商注册名称与门头宣传名称完全不符,属于典型“傍国企”的仿冒加油站。一入涿州境内便接连出现两座山寨加油站,不少车主感慨。 两处涉事加油站均坐落于涿州市东仙坡镇挟河村107国道沿线,东西斜对望。西侧加油站三面罩棚悬挂醒目的“中国油联”大字,但其工商注册主体并非“中国油联”。商标信息显示,内地有效注册商标为“油联 OIL UNION”,商标持有人为油联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,国家知识产权局从未核准注册“中国油联”文字商标。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,含有“中国”字样标识原则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。即便加油站取得“油联”注册商标授权,授权范围仅限于“油联”文字及对应标识,并不包含在门头招牌上擅自增加“中国”二字对外宣传的权利。所谓“中国油联”,仅仅是品牌招商宣传用语,并非国家核准注册商标,香港注册相关集团公司,在内地不具备商标专用权,不能作为加油站悬挂“中国油联”招牌的合法依据。 国道东侧的加油站,三面罩棚大面积使用“中国京油”字样,该站工商登记名称为涿州市京盛加油站有限公司。商标档案显示,内地有效注册商标为“京油”,由京油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,不存在“中国京油”注册商标。该品牌曾经申请过两件加油站外观设计专利,专利名称包含“中国京油”,但两件专利一件因未缴纳年费终止,另一件被宣告无效,现已全部丧失专利权,不能作为门头使用“中国京油”的合法凭证。加油站即便拿到“京油”品牌授权,授权范围仅限注册商标“京油”,无权自行叠加“中国”二字放大使用。品牌宣传资料里提及的版权、专利证书,均无法证明招牌上增加“中国”字样具备合法性。 两家民营加油站,在大型罩棚上突出使用带有“中国”前缀的标识,利用普通民众对“中国”字样的信任,刻意营造国有石油企业的视觉效果,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。许多长途司机、自驾车主途经此地,远远看到“中国XX”的大字招牌,会理所当然认定为国有正规加油站,直至进站加油之后,才发现站点属于民营加盟油站。这种刻意攀附国企商誉、混淆市场主体身份的商业宣传行为,触碰了法律红线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七条明确规定,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,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名称、装潢,误导公众,即构成不正当竞争。同时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》明确,企业牌匾、对外宣传标识,不得随意冠以“中国”字样;企业对外宣传使用名称、招牌,不得采用模仿、混淆的方式误导消费者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,才是法定主体名称,招牌宣传标识不能随意添加“中国”字样制造身份假象。加油站持有品牌授权书,不等于招牌上附加“中国”二字合法有效,授权文件只能证明品牌标识的使用许可,不能突破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强制性规定。 成品油经营直接关系群众财产安全,加油站门头标识监管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。两座仿冒加油站地处进京主干道107国道省界位置,人流车流量巨大,长期悬挂违规标识对外经营,多年来问题持续存在,却迟迟没有得到整改处置,暴露出当地市场监管存在明显监管空白。不少群众反映,多次留意到这两处山寨加油站,疑惑涿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为何长期视而不见。部分车主表示,此类加油站利用文字擦边球误导消费者,不仅侵害广大车主知情权,也扰乱成品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,有损涿州营商环境形象。 市场监管管理局执法实践中,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同类“仿国企加油站”案件均开展专项整治。执法逻辑十分清晰:商标授权不等于可以随意增加“中国”字样进行门头宣传;即便经营者能够提供品牌授权材料,监管部门也必须现场核验授权合同原文,核查许可使用文字范围,甄别招牌宣传内容是否超出授权边界,判断标识是否造成公众混淆误认。不能仅凭加油站单方面提交的授权文件,就简单认定招牌合规,放弃现场核查与实质调查。 就此问题向涿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办公室反映,办公室工作人员指引打12345,好像这事不归他们管是的!拨打市场监管管理局举报电话后,也没有明确说多久给回复! 希望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立案调查,实地核查两家加油站门头标识、品牌授权文件。对招牌中违规添加的“中国”二字责令立即拆除,仅允许其在授权范围内规范使用注册商标,恢复与工商主体匹配的正规品牌名称。同时应对两家加油站多年来使用带有“中国”字样违规招牌经营期间的营收情况开展全面核查,依法认定违法所得,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针对该区域长期存在监管缺位问题,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介入监督,依规对辖区负责市场监管的相关责任人开展问责,杜绝监管不作为。 近年来河北省
发表评论